保密協議範本(免費下載)
Non-Disclosure Agreement (NDA)
保護公司商業機密,新同事一入職就簽妥。
僱員保密協議界定咩屬於機密資料(客戶名單、報價、薪酬、技術資料等)、僱員嘅保密及歸還責任,同埋離職後仍然持續嘅義務。香港法院會執行合理範圍嘅保密條款,但過闊或無時限嘅限制可能不獲支持。提供 Word 版。
EN下載檔案為英文版(Non-Disclosure Agreement (NDA))。香港職場嘅人事文件、僱傭合約同審計紀錄普遍以英文為準,英文版可以直接發俾同事、管理層或海外總部;檔案可自由編輯,要中英對照就喺欄位下面加返中文。以下說明就用中文講解點樣填、點樣用。
香港僱員本身有默示嘅忠誠責任,但一旦離職,默示責任嘅保護範圍好有限,所以書面保密協議好重要。
條款要具體:列明機密資料類別、保密年期(例如離職後 3 年,商業秘密則無限期)、歸還及刪除責任。
範本包含邊啲內容?
協議雙方
僱主公司名稱及註冊地址商業登記號碼僱員姓名身份證號碼(首 4 位)職位生效日期
第 1 條 機密資料定義
- 包括但不限於:客戶及供應商名單、報價及成本資料、業務計劃、財務數據、僱員薪酬資料、技術文件、原始碼、設計、營運流程、未公開嘅市場策略,同埋任何標示為「機密」或按性質應被視為機密嘅資料,無論以何種媒介儲存。
- 不包括:(a)已公開而非因僱員違約所致嘅資料;(b)僱員受僱前已合法知悉嘅資料;(c)法院或監管機構依法要求披露嘅資料。
第 2 至 6 條 主要責任
- 第 2 條 保密責任:僱員不得於受僱期間或離職後,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為自身利益使用機密資料。
- 第 3 條 使用限制:只可為履行職務而使用機密資料,不得複製、上載至個人雲端或私人電郵。
- 第 4 條 歸還及刪除:離職或公司要求時,須於 7 日內交還所有文件、裝置及副本,並書面確認已刪除電子檔。
- 第 5 條 知識產權:僱員於受僱期間因職務所產生嘅作品及發明,其權利歸僱主所有。
- 第 6 條 期限:本協議於離職後持續有效;一般機密資料為離職後三 (3) 年,商業秘密則不受年期限制。
第 7 至 9 條 一般條款
- 第 7 條 違約:僱主有權申請禁制令及追討實際損失,並可依《僱傭條例》第 9 條處理嚴重失當行為。
- 第 8 條 可分割性:任何條款如被裁定無效,其餘條款仍然有效。
- 第 9 條 適用法律:本協議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,並受香港法院專屬管轄。
簽署
- 僱主代表簽署: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及職位: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:__________
- 僱員簽署: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: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:__________
使用步驟
- 入職日連同僱傭合約一併簽署,唔好事後補簽。
- 按行業補充具體嘅機密資料類別(例如客戶折扣率、配方)。
- 如需加入不競爭條款,另立條文並限定年期(一般 3–6 個月)及地域,過闊會被裁定無效。
- 離職面談時重申保密責任並取得書面確認。
常見問題
保密協議可唔可以永久有效?
一般機密資料設 2–3 年較穩陣;真正嘅商業秘密(例如配方、演算法)可以無限期,但要在條文分開處理。
唔競爭條款(Non-compete)香港有效嗎?
只有在保護合法商業利益、範圍及年期合理嘅情況下才可強制執行。無限期或全行業禁制通常會被法院裁定無效。
員工唔肯簽點算?
如屬新入職,可將簽署列為聘用條件;如屬在職員工,需提供代價(例如加薪、花紅)方較穩妥。
範本係中文定英文?可唔可以改成中文?
下載檔案全部係英文版。香港大部分公司嘅僱傭合約、人事檔案、審計同法律文件都以英文為準,英文範本可以直接發俾同事、管理層或海外總部,唔使再翻譯。檔案係可編輯嘅 Word / Excel / PowerPoint,如果貴公司要中文或中英對照,可以喺同一欄位下面加返中文,唔會影響格式。
相關法例參考
- 《僱傭條例》(第 57 章)第 9 條 — 僱員嚴重失當行為嘅即時解僱
- 普通法下嘅忠誠責任及保密責任
- 《版權條例》(第 528 章)— 受僱期間作品嘅擁有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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