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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工法例指南

解僱程序與不合理解僱指南

解僱唔係「畀足一個月通知」就一定安全。程序、理由、時機同文件,任何一環出錯都可能變成勞資審裁處個案。呢篇由合法終止方式講到不合理解僱嘅法律後果,逐項拆解 HR 要做嘅動作。

一句總結:合法解僱有四種方式(按通知期、代通知金、雙方協議、即時解僱)。即時解僱只適用於法例列明嘅嚴重過失;而病假、懷孕、工傷未了結、作證及工會活動五類僱員,即使有通知期一樣不得解僱。

合法終止僱傭合約嘅四種方式

《僱傭條例》容許以下四種方式終止一份連續性合約。無論選用邊一種,僱主都要喺最後工作日後七日內清付所有終止僱傭款項。

按通知期終止

任何一方按合約列明嘅通知期發出通知即可終止。合約未列明而已過試用期嘅,法定通知期為一個月。

支付代通知金

以款項代替通知,金額按過去 12 個月平均工資(713 平均工資)乘以通知期日數計算。

雙方協議終止

以書面協議列明最後工作日、款項及交還公司財產安排,減少日後爭議。

即時解僱(無須通知)

只限法例列明嘅嚴重過失情況,屬最高風險做法,須有充分書面證據。

即時解僱(Summary Dismissal)嘅法定條件

僱主只可以喺以下情況無須通知或代通知金即時解僱:僱員故意不服從合法而合理嘅命令;行為不當;犯有欺詐或不忠實行為;慣常疏忽職守;或其他普通法容許即時解僱嘅理由。

實務上,「表現差」、「唔夾」、「客戶投訴」通常都達唔到即時解僱嘅門檻。冇充分證據就即時解僱,僱員可以追討代通知金、假期薪酬,甚至提出不合理解僱申索。做決定前,請確保已有書面警告記錄、事件調查紀錄同僱員回應機會。

不合理解僱與僱傭保障

受僱於同一僱主連續滿 24 個月嘅僱員,如被解僱而僱主提不出法例認可嘅「有效理由」(僱員行為、工作能力或資格、裁員、法例規定、其他實質理由),可根據《僱傭條例》第 VIA 部向勞資審裁處申索。

審裁處可頒令復職、再次聘用,或判給終止僱傭金;若涉及僱主同時違反法例保障(例如解僱懷孕或工傷僱員),僱員可進一步申索補償,僱主亦可能面對刑事檢控。

五類不得解僱嘅受保護僱員

正放取有薪病假嘅僱員

僱員正放取法定病假期間,僱主不得解僱(僱員嚴重過失即時解僱除外)。違例最高罰款 HK$100,000。

已通知懷孕嘅僱員

僱員遞交懷孕證明並通知僱主後,直至產假結束為止受解僱保障,僱主須繼續僱用並支付產假薪酬。

工傷未了結嘅僱員

由意外發生日起,直至僱員補償評估證明書發出或雙方達成協議為止,僱主不得解僱該僱員。

向勞工處作證或提供資料嘅僱員

僱員因執行法例、出席聆訊或向政府部門提供資料而被解僱,屬違法。

參與工會活動嘅僱員

僱員在工作時間外參加工會活動,或在獲准時間內於工作時間參加,僱主不得因此解僱。

HR 執行解僱嘅六個步驟

① 覆核解僱理由,確認唔屬於受保護情況。② 翻查合約通知期條款,決定用通知抑或代通知金。③ 整理表現紀錄、警告信、調查文件。④ 計算最後支薪:底薪、未放年假、假期薪酬、佣金、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(如適用)。⑤ 發出書面通知,列明最後工作日及款項明細。⑥ 最後工作日後七日內清付所有款項,並辦理強積金終止申報同 IR56F 報稅表。

解僱通知書應該包含咩

[公司信頭]

日期:[YYYY年MM月DD日]
致:[僱員姓名](職位:[職位])

終止僱傭合約通知

現通知 閣下,本公司決定按僱傭合約第 [X] 條,於
[YYYY年MM月DD日](最後工作日)終止 閣下之僱傭合約。
通知期:[X] 日/本公司以代通知金 HK$[金額] 代替通知。

終止僱傭款項明細(將於最後工作日後7日內支付):
1. 至最後工作日之工資:HK$[金額]
2. 代通知金(如適用):HK$[金額]
3. 未放年假薪酬:[X] 日 × 平均日薪 HK$[金額] = HK$[金額]
4. 遣散費/長期服務金(如適用):HK$[金額]
5. 其他(花紅/佣金):HK$[金額]
合計:HK$[金額]

請於最後工作日前交還公司財產(門卡、電腦、文件等),
並辦理交接。強積金終止手續及 IR56F 將由本公司代辦。

[授權簽署人姓名/職位/公司印鑑]

HR 最常犯嘅三個錯誤

① 用「即時解僱」處理表現問題,事後被追討代通知金及假期薪酬。② 代通知金只按底薪計算,冇按過去 12 個月平均工資(包括佣金、津貼、雙糧攤分)計。③ 解僱前冇查僱員係咪正放病假或已通知懷孕,觸犯法定解僱保障。

通知期同代通知金要畀幾多?

用代通知金計算機,按過去 12 個月平均工資即刻計出應付金額,避免只計底薪出錯。

計代通知金 →

免責聲明:本文內容只供參考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如涉及具體個案,建議諮詢法律專業人士或致電勞工處熱線:2717 1771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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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
解僱員工一定要畀通知期嗎?
係,除非屬《僱傭條例》列明嘅嚴重過失可即時解僱,否則僱主須按合約通知期發出通知,或支付相等金額嘅代通知金。
邊啲員工唔可以解僱?
正放取有薪病假、已通知懷孕、工傷未了結、因作證或提供資料,同埋參與工會活動嘅僱員,法例禁止僱主解僱。
咩情況會構成不合理解僱?
連續受僱滿 24 個月嘅僱員被解僱,而僱主提唔出法例認可嘅有效理由(行為、能力、裁員、法例規定或其他實質理由),僱員可向勞資審裁處申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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