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意淡靜想叫同事放無薪假?員工想停薪留職照顧家人?呢篇講清法律基礎、協議條款、MPF 同 713 影響,附協議要點清單。
一句總結:《僱傭條例》無「無薪假」條文,任何無薪安排都須員工書面同意;期間年資繼續累積,強積金按實際入息計,而該段日子計 713 平均工資時必須剔除。
如公司真係經營困難,可先考慮縮減工時、暫停花紅等其他方案,並同員工清楚溝通;涉及裁員時參考 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指南。
無薪假日子屬「不予計算期間」,計 12 個月平均工資時,該段日數同工資都要剔除。詳見 713 平均工資計算。
年資繼續累積,年假日數照按年資遞增;長期服務金/遣散費年資亦包括無薪假期間。
供款按實際有關入息計。如整個供款期無入息,該期無須供款;恢復支薪後即回復正常供款。可用 MPF 計算機 核對。
《僱傭條例》無「無薪假」條文。僱主單方面減薪或停工,可能構成違約甚至推定解僱。
每次無薪假安排都要有書面協議:日期、期間、薪酬安排、福利保留、復工日。
無薪假期間如無收取有關入息,僱主與僱員一般無須供款;有部分薪酬則按實際入息計。
只要僱傭合約仍然有效,無薪假期間年資繼續累積,影響年假、長期服務金、遣散費資格。
無薪假屬「不予計算期間」,計 12 個月平均工資時要連同該期間工資一齊剔除,唔可以當零收入拉低平均數。
唔可以單方面強制。無薪假等同修改僱傭合約嘅薪酬條款,須得到員工同意。強行實施可能構成違反合約、非法扣減工資,員工亦可能以推定解僱(constructive dismissal)提出申索。
強積金供款按實際「有關入息」計。該供款期如員工無收取入息,僱主同僱員都無須供款;如仍有部分薪酬,就按實際入息計算供款(受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限制)。
唔會。只要僱傭合約仍然生效,無薪假期間僱傭關係持續,年資繼續累積,計算年假、長期服務金、遣散費、通知期時照計。
唔應該。無薪假屬《僱傭條例》下嘅「不予計算期間」,計算 12 個月平均工資(713)時,該段日子同對應工資都要剔除,避免變相減低年假薪酬、疾病津貼或遣散費。
實務上停薪留職通常指較長期(例如進修、照顧家人)並保留職位嘅安排;無薪假多數係短期。兩者法律性質相同,都要書面協議訂明期間、福利(醫保、年假累積)同復工安排。
視乎合約嘅不競爭/全職服務條款。建議喺無薪假協議中特別列明是否容許外間工作,以及利益衝突處理方式。
平均日薪計算機可以剔除不予計算期間,避免計少年假薪酬同遣散費。
免責聲明:本文內容只供參考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條文細節以《僱傭條例》及勞工處最新公布為準;如涉及具體個案,建議諮詢專業顧問或致電勞工處熱線:2717 177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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