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員工離職計算機

幫你計清楚最後工作日(LWD)、7個工作天內要出糧、遣散費點計、2025年MPF Offset廢除後有咩變。附離職Check List確保程序唔漏!

員工離職計算機

LWD、代通知金、離職結算總覽、遣散費/長期服務金、離職Check List

私隱保障:所有數據只在你嘅瀏覽器本地處理,唔會上傳到任何伺服器。建議使用員工編號或縮寫(如「陳X文」)代替全名,保障員工私隱。輸入嘅資料只會暫存喺你部機嘅瀏覽器(方便下次繼續),下載嘅報表亦只會儲存落你部機;我哋唔會記錄或保留任何輸入,清除瀏覽器資料即可完全刪除。
最後工作日 計算LWD日期、代通知金(PILON)及7個工作天付款截止日
離職結算總覽 一次過計算所有應付款項:按比例薪酬、未放年假補償、PILON等
遣散費/長期服務金 判斷資格、計算金額,包含2025年5月MPF offset廢除嘅影響
離職Check List 逐項核對HR需完成嘅離職手續,避免漏做重要步驟
通知期點計?
通知當日要計入。以「月」計時,《僱傭條例》第 6(4) 條有三條規則:
① 普通日子:計至下個月同一日嘅前一日 2月13日 → 3月12日
② 下個月冇同一日:計至下個月最後一日 1月30日 → 2月28日
③ 通知日係該月最後一日:計至下個月最後一日 2月28日 → 3月31日9月30日 → 10月31日
以「日/星期」計:通知日算第 1 日 最終薪酬:最後工作日起計 7 個工作天內支付
最後工作日計算結果
最終薪酬須於最後工作日起計7個工作天內支付。《僱傭條例》第24條。
1
逾期支付最終薪酬
所有離職款項必須於最後工作日起計7個工作天內支付,逾期屬違法,可被勞工處檢控。
2
代通知金 (PILON) 計算錯誤
PILON計算須視乎通知期以日、週或月表達而有所唔同,混淆計法容易出現差異。
3
MPF Offset廢除 (2025年5月起),離職結算更複雜
2025年5月1日後服務年資嘅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不可再以MPF對沖,HR需分開計算「過渡前」及「過渡後」兩段年資。
4
遣散費 (SP) vs 長期服務金 (LSP) 混淆
兩者觸發條件、資格年期及計算方法各有唔同,員工不可同時獲得兩種款項。

離職結算係香港勞資糾紛最常見嘅來源之一。計算錯誤或逾期支付,可能直接面對勞資審裁處仲裁。

數據來源:Slotine Termination Payments HK 2026 · Acclime HK Employment Law · China Briefing HK Termination Guide · 《僱傭條例》第24、31、36條

點解處理員工離職咁容易出錯?

離職結算係香港勞資糾紛最常見嘅來源之一。計錯或者逾期支付,都可能要直接面對勞資審裁處仲裁。尤其2025年5月MPF Offset廢除後,遣散費同長期服務金嘅計算方式有變,HR要重新掌握規則。

呢個計算機提供最後工作日(LWD)、離職結算總覽、遣散費/長期服務金三大計算功能,附有離職Check List確保流程唔漏項,仲可以批量處理多位離職員工,適合裁員或年尾離職高峰期使用。

離職結算要找咩數?

離職結算包括:最後工資、未放年假薪酬、代通知金(如適用)、按比例年終酬金,以及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(二擇一)。所有款項須於終止僱傭合約後 7 日內付清。遣散費/長服金 = 最後一個月工資 ×⅔(上限每月 HK$22,500,即每年最多 HK$15,000)× 可追溯服務年資,總額上限 HK$390,000。

計算公式(審計用)
代通知金 = 平均月薪 ÷ 該月日數 × 通知期日數(或按合約通知期月數 × 平均月薪)
遣散費/長期服務金 = min(最後月薪, 22,500) × ⅔ × 服務年資(不足一年按比例)
未放年假薪酬 = 平均日薪(ADW)× 年假結餘日數
總結算 = 最後工資 + 未放年假 + 代通知金 + 按比例年終酬金 + 遣散費/長服金
付款限期 = 僱傭合約終止日 + 7 日
免責聲明及資料來源
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不可同時領取;即時解僱、辭職、退休、死亡等情況的資格條件各有不同。僱主亦須於員工離職前後向稅務局提交 IR56F/IR56G 表格(一般離港者須於離港前一個月)。本工具只供內部核算參考,個別個案請參考勞工處指引或徵詢法律意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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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
通知期以月計:按《僱傭條例》,通知當日包括在內。一個「月」由通知日起計至:(1) 下個月份同一日嘅前一日(如2月13日至3月12日);(2) 如下個月份並無同一日,則至下個月份最後一日(如1月30日至2月28日);(3) 如通知日係嗰個月最後一日,則至下個月份最後一日(如2月28日至3月31日、9月30日至10月31日,見《僱傭條例》第6(4)條)。以日或星期計,本機以通知日為第1日;如合約訂明通知當日不計,請將日數加1。呢個計算機已按官方規則自動處理以上情況。
根據《僱傭條例》,僱主須喺僱傭關係終止後7天內支付所有應付款項,包括未付工資、代通知金及其他到期款項。逾期支付可能構成刑事罪行。
由2025年5月1日起,僱主不得再以MPF強制性供款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,HR要重新計算離職結算金額,財務負擔亦相應增加,建議提早為相關開支做預算。
遣散費適用於因裁員或停業而被解僱、受僱滿24個月嘅員工;長期服務金則適用於受僱滿5年而因其他原因(非因員工過失)被終止合約嘅員工。兩者僱員只可擇一領取,不可同時申領。
離職結算通常包括:按比例薪酬、未放年假補償、代通知金(如適用)、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(如適用)。呢個工具嘅「離職結算總覽」功能會將所有項目自動加總,方便HR一次過核實總金額。

適用情境對照:離職、解僱與賠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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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嘅情況關鍵規則用邊個工具/延伸閱讀
員工辭職,要計最後工作日同結算 通知期起計最後上班日,工資須喺離職後 7 日內找清。
裁員/不續約,要賠遣散費定長期服務金 看解僱原因同年資:裁員屬遣散費,服務滿 5 年非因裁員解僱多屬長期服務金,兩者不可同時領取。
即日終止合約,要付代通知金 按合約通知期折算;月薪制同日薪制計法唔同。
試用期想即炒 首個月可無通知終止,但懷孕、工傷、病假等保障仍然適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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