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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均日薪計算機

平均日薪(ADW)係《僱傭條例》計病假錢、法定假期薪、年假薪嘅法定基礎,唔係坊間常見嘅「月薪 ÷ 30」咁簡單。
日薪計算機點用?逐月填返過去 12 個月工資、不計算日數同已付工資,一按就計出 ADW 同各項假期薪酬,仲可以下載逐月明細存檔備查。
日薪計算點計?公式係「期內工資總額 ÷ 同期可計算日數」;未做滿 12 個月,就用實際受僱月數計。

一句講晒:平均日薪點計?

平均日薪 = 緊接前 12 個月嘅工資總額 ÷ 同期日數,並剔除病假、產假、工傷假、法定假、年假等「不計算」日子及其已付工資。病假錢、產假薪、侍產假薪按 4/5 平均日薪計;法定假期薪及年假薪按全數平均日薪計。未做滿 12 個月則按實際受僱期計。

平均日薪計算機

《僱傭條例》公式:12個月工資 ÷ 期內日數,扣除「不計算」嘅日子同工資

私隱保障:所有數據只在你嘅瀏覽器本地處理,唔會上傳到任何伺服器。建議使用員工編號或縮寫(如「陳X文」)代替全名,保障員工私隱。輸入嘅資料只會暫存喺你部機嘅瀏覽器(方便下次繼續),下載嘅報表亦只會儲存落你部機;我哋唔會記錄或保留任何輸入,清除瀏覽器資料即可完全刪除。

填一次就得,換其他計算機都會跟住你,並會自動印落匯出檔同列印本,方便存檔覆核。

高風險計算:713 平均工資(會影響遣散費/代通知金/病假錢)——請務必人手覆核後先出信/出數
  • 「不計算期間」(無薪假、病假、產假、工傷假、法定假期未獲全數支薪嘅日子)連同該期間已付工資,兩邊都要一齊剔除,唔可以淨係扣日數。
  • 佣金、經常性加班費、合約訂明嘅津貼屬「工資」要計入;真正酌情性花紅(discretionary bonus)唔計入。
  • 如果 12 個月入面有花紅月,要確認嗰筆係合約性定酌情性,計錯會令後面所有賠償一齊錯。
  • 受僱不足 12 個月,就用實際受僱期計,唔好補零。

本計算機只提供初步估算,唔構成法律意見,亦唔可以當最終法律結論。 涉及取消對沖、713 平均工資、工傷補償嘅個案,金額爭議風險最高,建議連同糧單、強積金結算表、 醫生紙/工傷評估證明書一齊覆核,必要時諮詢勞工處(2717 1771)或法律顧問。

快速填入佣金制員工可以套用後再逐月調整;亦可以直接由 Excel 複製成欄數字,貼喺任何一個月嘅格仔,系統會自動逐月分派。
月份該月工資 (HK$)不計算日數該段期間已付工資 (HK$)
第 1 個月
第 2 個月
第 3 個月
第 4 個月
第 5 個月
第 6 個月
第 7 個月
第 8 個月
第 9 個月
第 10 個月
第 11 個月
第 12 個月
「不計算日數」指員工放病假、產假、侍產假、工傷假、法定/年假、經同意嘅假期,或僱主無提供工作嘅日子;連同該段期間僱主已付出嘅工資,一併喺公式中剔除。
平均日薪 (ADW)
HK$0.00
期內總工資HK$0.00
減:不計算期間已付工資− HK$0.00
期內總日數(12 個月 × 30.4 日/月)364.8 日
減:不計算日數− 0 日
可計算工資 ÷ 可計算日數HK$0.00 ÷ 364.8 日
計算式:HK$0.00 ÷ 364.8 日 = HK$0.00 / 日
病假錢:HK$0.00 × 4/5 = HK$0.00 / 日
點解分母係 364.8 日?
本計算機按每月平均 30.4 日計(365 日 ÷ 12 個月 ≈ 30.4),所以 12 個月嘅期內總日數 = 12 × 30.4 = 364.8 日。 再減去不計算日數 0 日,得出可計算日數 364.8 日。
註:如要最嚴謹按《僱傭條例》計算,應以實際曆日(平年 365 日/閏年 366 日)作為分母,再逐日剔除無薪/非全薪日子;本機以 30.4 日為月平均值,係為咗方便 HR 按月輸入工資時快速估算,誤差通常極小。
用 ADW 計出嚟嘅各項薪酬
疾病津貼(病假錢,4/5 ADW)HK$0.00 / 日
法定假期薪酬HK$0.00 / 日
年假薪酬HK$0.00 / 日
產假薪酬(4/5 ADW)HK$0.00 / 日
侍產假薪酬(4/5 ADW)HK$0.00 / 日
14 日通知期代通知金(ADW × 14)HK$0.00
  • § 《僱傭條例》(Cap. 57) 第 2 條:平均工資嘅計算及不計算期間
  • § 第 33 條:疾病津貼 = 平均日薪 4/5
  • § 第 40AA 條:產假薪酬 / 第 40AI 條:侍產假薪酬 = 平均日薪 4/5
  • § 第 41C 及 41D 條:法定假期及年假薪酬 = 平均日薪

本計算假設

  • ADW=之前 12 個月(不足 12 個月按實際受僱期)嘅總工資 ÷ 該期間總日數。
  • 已按第 713 章修訂剔除「不計算期間」(無薪假、病假、產假、工傷假等)及該期間已付工資。
  • 工資包括佣金、加班費(如經常性)及花紅中屬非酌情性質部分。
  • ADW 用於病假、法定假期、年假、產假、侍產假及終止合約付款嘅計算基準。

未涵蓋情況(需人手覆核)

  • 酌情性花紅(真正由僱主全權酌情決定)唔計入工資。
  • 受僱不足 28 日或工資紀錄不完整嘅情況。
  • 同一僱主下有多份合約或中途轉制(月薪轉日薪)嘅處理。
  • 外派、兩地受薪或以外幣支薪嘅換算。
免責聲明及資料來源
本計算機依《僱傭條例》第 II 部「平均工資」條文:以緊接前 12 個月(未夠 12 個月則按實際受僱期)嘅工資總額,除以同期日數,並剔除不計算嘅日子及其工資。結果只供參考,特殊個案(例如佣金制、輪班津貼、無薪假)請向勞工處查詢:2717 1771。
計工傷病假補償 →

點解 HR 一定要計啱平均日薪?

平均日薪(Average Daily Wages, ADW)係香港《僱傭條例》入面幾乎所有「假期錢」嘅計算基礎:病假錢、法定假期薪酬、年假薪酬、產假薪酬、侍產假薪酬,甚至代通知金都同佢有關。好多公司習慣用「月薪 ÷ 30」或者「月薪 ÷ 22」去計,其實兩者都唔符合條例,隨時少付或多付員工錢。

條例要求以緊接前 12 個月嘅工資總額,除以同期日數,並剔除病假、產假、工傷假、法定假、年假等不計算日子連同該期間已付嘅款項。呢個「剔除」步驟最多公司漏,導致平均日薪被拉低,員工實收少咗。用呢個計算機逐月入數,系統會自動幫你剔除、顯示計算式,仲可以下載 CSV 明細,萬一員工提出爭議或者勞工處查問,都有紀錄可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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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
平均日薪 = 緊接該日/該期間前 12 個月嘅工資總額 ÷ 同期日數。如果僱員未做滿 12 個月,就用實際受僱期計。計算時必須剔除《僱傭條例》第 2 條所指嘅「不計算」日子(例如病假、產假、侍產假、工傷假、法定假、年假、休息日、僱主無提供工作嘅日子)同埋該段期間僱主已支付嘅工資。本計算機以每月平均 30.4 日(365 日 ÷ 12)作為基礎,12 個月即 364.8 日,方便按月輸入;如需最嚴謹數字,可用實際曆日 365/366 日再逐日剔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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