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糧睇似簡單,但一個公式用錯就可能違反《僱傭條例》。呢篇整理咗HR最常見嘅10個計錯位,幫你一次過檢查清楚。
一句總結:平均日薪、MPF相關收入定義、無薪假扣糧,係三大重災區,每次出糧前建議都要對一對呢張清單。
香港《僱傭條例》同《強積金條例》嘅計算規則多、例外情況多,加上唔同員工嘅入職日期、薪金結構、假期紀錄各有唔同,人手處理好容易出錯。以下10個係最常見嘅錯誤位,逐一拆解。
正確公式係過去12個月工資總和 ÷ 實際出糧日數,剔除無薪假等不計算日子。例如月薪HK$20,000,如果過去12個月有一個月因病假只出咗一半糧,直接除30會少算病假錢同假日薪。
花紅、佣金、雙糧、超時工作津貼一般都屬相關收入,要計入供款基礎。只用底薪計會導致供款不足,員工同積金局都可能追究。
入息少於下限HK$7,100,僱員可以選擇唔供,但僱主仍要供5%;超過上限HK$30,000,供款按上限計。混淆呢兩條線係常見錯誤。
要按實際受僱日數占整個工資期嘅比例計算,唔可以整月出全薪或者隨意打折。
同一間公司唔同月份扣法唔一致,容易俾員工發現差異,建議寫明公司政策並統一用日薪計算。
《僱傭條例》規定連續受僱滿3個月嘅僱員享有法定假期薪金,好多HR漏咗新入職員工呢個保障。
兩者不可同時申索,且計算方程式(2/3月薪 × 服務年數,設有上限)容易同年假、代通知金搞埋一齊計錯。
應以「一個月工資」或合約指定通知期嘅工資計,唔少公司誤用底薪而漏咗津貼。
雙糧要計入僱員全年入息作僱主填報IR56B用途,唔係「花紅」就當額外禮物唔申報。
新僱員首60日入職如果係臨時僱員可獲寬免,但要留意適用條件,過咗期仍未供款會被積金局追討。
假設呢位同事本月請咗2日無薪假,又收到HK$3,000銷售佣金。正確做法:日薪 = 過去12個月工資總和 ÷ 出糧日數(唔係月薪/30),扣除2日無薪假;MPF供款基礎 = 底薪 + 佣金(因為佣金屬相關收入),5%供款要計埋佣金部分。如果淨用底薪計MPF,就會少供咗。
將平均日薪、MPF相關收入、無薪假扣糧公式寫成書面SOP,新同事都跟同一套邏輯計數。
每季抽查幾位員工嘅出糧紀錄,睇下有無累積誤差,及早發現及早補救,避免年結先發現一堆問題。
發現計錯應盡快補回差額,並向員工清楚解釋原因。如果涉及MPF供款不足,僱主要主動聯絡受託人補供,過咗限期會有附加費同罰款風險。持續出錯建議考慮升級到有法規邏輯內置嘅payroll系統,減少人手計算。
好多HR用「月薪 ÷ 30」呢個錯誤公式。正確做法係跟《僱傭條例》:以計算日之前12個月嘅工資總和,除返實際有出糧嘅日數,並要剔除無薪假、病假等不計算日子。
而家強制性供款以月薪計算,入息下限HK$7,100、上限HK$30,000,僱主同僱員各供5%,上限即each方供款HK$1,500。建議以積金局最新公布為準。
應按實際日薪扣除,唔可以隨意用「月薪/30」概算,否則長遠會多扣或少扣,尤其大月細月差異會被員工發現。
花紅、雙糧、佣金等如屬「相關收入」都要計入MPF供款基礎,唔可以只用底薪計,呢個係最多公司計錯嘅地方之一。
計少咗屬違反《僱傭條例》,員工可以向勞工處投訴,僱主可能要補回差額甚至面對票控。
要按實際受僱日數比例計算薪金,並留意MPF首60日豁免期同最後一個工資期嘅結算時限。
用MPF強積金計算機核對供款基礎,避免相關收入計漏。
免責聲明:本文內容只供參考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如有疑問可致電勞工處查詢:2717 177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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