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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R日常

收到辭職信嘅那一刻:
HR嘅心路歷程全紀錄

信封放喺枱面嗰刻,心裡面總會閃過一秒「係咪關於我」。但情緒過咗,實務嘢一樣要跟:通知期、糧尾、年假、交接,一步都唔可以錯。

一句總結:收到辭職信後第一件事係書面確認收悉同通知期起始日,之後跟一份Offboarding Checklist逐項打勾,情緒同程序分開處理。

信封打開嗰一刻

做HR耐咗,都會習慣員工遞信嗰一下嘅氣氛:有啲人面帶尷尬、有啲人如釋重負、有啲人直情連眼神都唔敢對上。無論係邊種情況,第一反應永遠係一秒鐘嘅「呢個時間點會唔會好尷尬」——手頭有無緊急項目、要唔要即刻同上司匯報、招聘廣告幾時要出。但呢啲念頭一閃即逝,因為程序要立即開始跑。

第一步:書面確認收悉

唔理員工係口頭定書面提出辭職,HR都應該書面(email已足夠)確認已收到辭職通知,並清楚寫明:通知期起始日、最後工作日、要遞交嘅交接安排。呢一步睇落行政化,但可以避免日後「幾時開始計通知期」嘅爭拗。

通知期:條款點寫就點跟

合約冇寫明

試用期首月內:僱傭雙方最少要俾1日通知或代通知金;試用期滿一個月後或無試用期:最少7日通知,實務上好多僱傭合約會約定得更長。

合約有寫明

以合約列明嘅通知期為準,香港常見係一個月,部分高層職位可能係三個月,一定要翻查返個別僱員嘅合約條款。

代通知金即日走

僱主或僱員任何一方都可以用代通知金即日終止合約,金額按合約訂明嘅日薪或月薪計算通知期內嘅代通知金。

最後一份糧點計

員工最後一個月嘅薪金要按實際出勤日數計算,如果離職日唔係月底,要用日薪比例計。舉例:月薪HK$20,000嘅同事,如果最後工作日係月中第15日,糧尾就要按實際出勤日數/該月曆日數計算基本薪金,另加未放嘅年假現金補償。想核對計法有無出錯,可以直接用薪金計算機驗證一次。

未放年假點結算

根據《僱傭條例》,僱員離職時未放嘅法定假期年假(或合約年假,以較高者為準)要以現金支付。計算方法一般係按員工完成服務嘅比例,攤分該年度嘅年假應得日數,再扣除已放嘅日數。可以用年假計算機快速核算未放年假嘅金額,避免手動計錯而引起爭拗。

Offboarding Checklist:一份都唔少

1. 書面確認

確認收悉辭職信、通知期起始日、最後工作日,並存檔。

2. 糧尾同年假結算

計算最後糧金額、未放年假現金補償、扣除任何應扣款項(如有欠款)。

3. MPF通知

最後受僱月份如常供款,並通知強積金受託人員工已終止受僱。

4. 公司財物收回

八達通、門禁卡、電腦、電話、公司信用卡等,列清單逐項簽收確認交還。

5. 系統帳戶停用

最後工作日下班後停用電郵、內部系統、VPN帳戶,減低資料外洩風險。

6. 交接文件

要求員工整理未完成工作嘅交接清單,並安排同接手同事開會確認。

7. 離職證明信

按員工要求發出服務證明信,只需列明職位同受僱期間,唔應加入主觀評價。

8. Exit Interview

非強制但建議進行,了解離職原因,作為改善公司政策嘅參考。

常見錯誤位

好多時HR心急想快啲搞掂交接,會忽略咗一啲細節:忘記將未放年假折算做現金、漏咗通知MPF受託人、離職證明信寫咗主觀評語(有機會引起誹謗爭議)、或者未同IT確認帳戶已停用就等到下個月先處理,呢啲都係實務上要提早排好時間表去避免嘅漏洞。

情緒之外:呢件事對HR嘅意義

每一封辭職信背後,其實都係一個提提你反思公司文化、管理方式嘅機會。與其淨係將辭職信當成行政程序,不如喺Exit Interview入面認真聆聽,慢慢累積成公司改善嘅資料庫。程序要跟足,但HR嘅價值,往往就喺處理呢啲「人」嘅時刻入面體現出嚟。

常見問題

收到辭職信之後,法定通知期係幾耐?

按《僱傭條例》,如果僱傭合約冇特別約定,試用期首month內離職只需1日通知或代通知金;試用期後或已過試用期一般係最少7日,實際以合約列明嘅通知期為準,通常係一個月。

員工可唔可以用代通知金即日走人?

可以,只要按合約約定嘅方式(通知期內嘅日薪或月薪計算代通知金),僱員及僱主雙方都有權用代通知金代替通知期,即日終止合約。

最後一個月人工同未放年假點計?

最後糧要計足員工實際工作日數嘅薪金,未放嘅法定年假/合約年假(如適用)要以現金補回,具體按比例計算方法可以參考年假計算機。

員工離職,MPF點處理?

僱主要喺員工最後受僱月份如常出糧兼供MPF,離職後僱主應通知強積金受託人員工已經終止受僱,方便員工日後選擇保留戶口或轉移至新僱主計劃。

有無一份標準嘅離職手續清單?

有,可以參考文中Offboarding Checklist,涵蓋通知期確認、糧單同年假結算、公司財物收回、系統帳戶停用、離職證明信同强積金通知等步驟。

核對最後工作日同糧尾

輸入通知期同最後工作日,一鍵計出準確嘅離職日期同糧尾範圍。

用最後工作日計算機 →

免責聲明:本文內容只供參考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個別僱傭合約條款請自行核實,勞工權益查詢可致電勞工處 2717 1771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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