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同事返工第一日,電腦未開好、門禁卡未有、合約未簽,第一印象就扣晒分。Onboarding 唔止係歡迎,仲有一堆有法定限期嘅手續:MPF、勞保、稅表,一樣都唔可以漏。
一句總結:入職前講清楚工資、糧期、通知期同年終酬金;第一日查驗身份證並確認勞保已涵蓋;60 日內登記 MPF;3 個月內向稅務局交 IR56E。
按《僱傭條例》,僱主要喺訂立僱傭合約前,清楚告知員工工資(包括工資率、超時工作薪酬同津貼)、工資期、終止合約所需通知期,以及年終酬金(如有)嘅金額同發放時間。呢幾項最好直接寫入 Offer Letter 同僱傭合約。
合約必備條款可以參考僱傭合約必備條款指南。
按《入境條例》,僱主須查驗求職者嘅身份證明文件,確認對方可合法受僱,並記錄證件類型同號碼。如需影印,建議標明「只供人事用途」,並妥善保管。
所有員工(包括兼職同實習生)都要有僱員補償保險保障。人數增加時要盡快通知保險公司,並如實申報職位同收入。
銀行戶口、緊急聯絡人、學歷同工作證明副本。只收集與僱用相關嘅資料,並向員工提供收集個人資料聲明。
合約、員工手冊、私隱政策、IT 使用政策,全部要員工簽收並存檔。
| 事項 | 限期 | 法例 |
|---|---|---|
| 安排參加強積金計劃 | 受僱後 60 日內 | 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》 |
| 首次強積金供款 | 受僱滿 60 日後嘅下一個月第 10 日或之前 | 僱主部分由受僱第一日起計 |
| 交 IR56E 通知稅務局 | 受僱後 3 個月內 | 《稅務條例》第 52(4) 條 |
| 工資及僱傭紀錄 | 持續保存 | 《僱傭條例》 |
MPF 嘅 60 日其實唔係免供期,僱主仍要補足首 60 日嘅供款,細節睇 MPF 60 日規則。
試用期點評估、點轉正,可以參考試用期考核管理懶人包。
僱主須喺員工受僱後 60 日內安排參加強積金計劃;不過僱主供款責任由受僱第一日起計,60 日唔係免供期。
僱主聘請可能須課薪俸稅嘅新員工,須喺受僱開始後 3 個月內向稅務局提交 IR56E。
按《僱傭條例》,僱主須喺僱用前告知員工工資、工資期、終止合約通知期,以及年終酬金(如有)嘅金額同發放時間,建議全部寫入 Offer Letter 或合約。
僱主須查驗身份證明文件並記錄證件類型同號碼。如需影印,應只用於人事用途,並妥善保管,避免過度收集或外洩。
要。《僱員補償條例》要求僱主為所有僱員投保,不論全職、兼職或合約長短。
發佈日期:2026-10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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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責聲明:本文內容只供一般參考,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。法例及政府安排或會更新,個別個案請以勞工處、稅務局、積金局等官方最新資料為準,或徵詢專業意見。勞工法例查詢可致電勞工處 2717 1771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