意見調查區:送HK$50 Häagen-Dazs雪糕券 →
首頁›文章›勞工法規›試用期點管理?延長試用期、通知期同轉正評估 HR 懶人包
勞工法規

試用期點管理?延長試用期、通知期同轉正評估 HR 懶人包

試用期係公司同新同事互相了解嘅時間,但唔少 HR 以為試用期「乜都得」:隨時炒、病假唔使理、想延就延。其實法例對試用期都有保障,處理唔好一樣會出事。

一句總結:試用期首個月內雙方都無需通知;第一個月後最少 7 日通知(合約可寫更長)。延長試用期要雙方書面同意;試用期內一樣唔可以因懷孕、病假或工傷而解僱。

試用期通知期:法例點講?

試用期內終止合約所需通知(連續性合約)
時間合約有寫明合約冇寫明
試用期首個月無需通知或代通知金無需通知或代通知金
試用期第一個月後按合約,但不少於 7 天不少於 7 天

《僱傭條例》本身冇規定試用期最長幾耐,常見係 3 個月,高級職位可能 6 個月。不過要留意,懷孕保障只容許喺「不多於 12 星期」嘅試用期內、並非因懷孕而解僱,所以太長嘅試用期唔會令公司多咗彈性。

試用期內都唔可以做嘅事

因懷孕而解僱

員工發出懷孕通知後,僱主唔可以因懷孕而解僱,試用期內一樣。

員工放有薪病假期間解僱

員工正放取有薪病假(疾病津貼)期間,僱主唔可以解僱(嚴重過失除外)。

因工傷或參與工會而解僱

工傷病假期間同因參與職工會活動而解僱,都受法例禁止。

基於性別、殘疾、家庭崗位、種族歧視

歧視條例適用於招聘至解僱嘅所有階段。

試用期解僱嘅常見錯誤,可以參考試用期解僱 6 大常見錯誤。

延長試用期:要點做先穩陣?

  • 喺原定試用期完結前提出,唔好過咗期先補
  • 同員工面談,講清楚未達標嘅具體範疇同證據
  • 雙方書面同意延長期間(例如再延 1 至 3 個月)同改善目標
  • 延長期間嘅通知期按合約條款(第一個月後不少於 7 天)
  • 延長完結時再做評估,並書面通知結果

如果合約冇寫明可以延長試用期,單方面延長有機會被視為改變合約條款。最穩陣做法係喺合約加入「公司可經雙方同意延長試用期」嘅條文,並每次書面確認。

轉正評估流程同範本

1第 1 星期上司同員工訂立試用期目標
2中期(約第 6 星期)非正式 check-in,指出改善位
3期末前 2 星期填寫評估表,HR 審閱
4期末面談並書面通知:轉正、延長或終止
試用期評估表

員工:____ 職位:____ 評估日期:____
試用期:____ 至 ____

評分(1–5) 工作質素 _ 工作效率 _ 團隊合作 _ 出勤 _
具體表現及例子:________
未達標範疇:________

建議:□ 確認轉正 □ 延長試用期至 ____ □ 終止合約

上司簽署:____ HR 簽署:____ 員工簽署:____

常見問題

試用期第一個月內辭職要唔要通知?

唔使。按《僱傭條例》,試用期首個月內,僱主或僱員都可以無需通知或代通知金終止合約。

試用期過咗第一個月,要通知幾耐?

按合約訂明嘅通知期,但不少於 7 天;合約冇寫明就不少於 7 天。

公司可唔可以延長試用期?

可以,但應喺原定試用期完結前同員工講清楚原因,並雙方書面同意延長期間同改善目標,避免被視為單方面改變合約。

試用期內員工病假,可以解僱嗎?

員工正放取有薪病假期間,僱主唔可以解僱(嚴重過失除外);即使係試用期都一樣適用。

試用期最長可以幾耐?

《僱傭條例》冇規定上限,常見為 3 至 6 個月;但懷孕保障嘅例外只適用於不多於 12 星期嘅試用期。

官方參考資料

發佈日期:2026-10-30

試用期離職,最後工作日點計?

輸入通知日期同通知期,即時計出最後工作日。

計試用期最後工作日 →

免責聲明:本文內容只供一般參考,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。法例及政府安排或會更新,個別個案請以勞工處、稅務局、積金局等官方最新資料為準,或徵詢專業意見。勞工法例查詢可致電勞工處 2717 1771。

相關文章與工具

同主題延伸:HR日常與文件範本

常見搜尋:HR範本下載 · 僱傭合約範本 · 請假表格範本 · 離職清單 checklist · HR文件 Word Excel